各镇街(园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各有关单位(企业):
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,保证工程主体结构质量,结合“质量月”活动安排,我局于8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95项工程(其中房屋建筑工程90项、市政工程5项),并对91项工程进行混凝土结构实体抽芯,共抽芯个构件。经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隐患问题的,现场签发执法文书责令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,存在不良行为的进行扣分处理,共对施工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9份,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35份,对监理单位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5份,不良行为扣分通知书28份。
二、存在问题
从检查的情况来看,大部分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基本得到落实,主体结构实体质量较为稳定,但少部分工程仍存在一些质量隐患,主要问题如下:
(一)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。部分工程分部验收不及时;部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不完善;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对材料报验把关不严;部分工程施工单位未对监理通知单及时回复;部分工程混凝土标养室设置不规范,混凝土试块、砂浆试块未按要求留置及养护;个别工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周期过短。
(二)施工管理资料方面。部分工程施工资料归档整理不及时;个别工程原材料进场报验资料不齐全,未能提供材料进场送检报告;部分工程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资料不齐全;部分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不完善,监理旁站记录不详细;个别工程混凝土试块报告缺失。
(三)工程实体质量方面。部分钢筋安装工程存在钢筋间距不均匀、钢筋漏绑或预留钢筋过短等问题;部分混凝土工程局部观感质量较差,存在蜂窝、麻面、胀模、露筋等问题;部分砌体工程局部存在灰缝不均匀、不饱满,未按要求设置构造柱和圈梁等问题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企业及责任人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管理人员责任,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建立整改台账,按时完成整改,举一反三,继续深化施工质量隐患排查治理,提高质量意识及管理水平。
(二)工程各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,认真执行《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》及《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手册》所要求的措施,切实加强质量管控,确保混凝土质量和工程结构安全。
(三)各镇街(园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,加强对辖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,跟踪受检工程整改情况,督促完成整改要求,确保整改闭环。同时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,加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、楼板厚度控制、质量通病防治的检查力度,消除工程质量隐患。
(四)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工程进行“回头看”,对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工程责任主体从严处理,同时结合网格化监管,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,确保建设工程质量。
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年10月18日